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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場外(wài)配資案例——“樂易金融”涉案人員因非法經營罪獲刑

發布時間 2022.05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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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yī)、案情摘要

2016 年8月,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公安經偵部門成功偵破“樂易金融投資者交易體驗中(zhōng)心”(以下(xià)簡稱樂易金融)非法經營案,該案系全國首例配資類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犯罪案件。

據警方調查,鄭某、周某等人于2014年9月創立溫州樂易金融創新研究中(zhōng)心(普通合夥),随後建立專門網站,并在浙江、山東、山西、湖南(nán)等全國多省發展代理商(shāng)設立“樂易金融”網點,面向社會公開招攬客戶參與“樂易金融”期貨項目,其模式爲:樂易金融招攬客戶入金(繳納保證金)後,爲客戶提供10到50倍不等比例的配資,客戶使用樂易金融提供的專門軟件進行配資後的期貨交易,樂易金融按客戶交易手數收取手續費。截至2016年1月案發,樂易金融共發展3203名客戶,入金金額3.34億元,非法獲利3000餘萬元,客戶損失高達1.8億元。2017 年12月,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對“樂易金融”非法經營案進行宣判,被告人鄭某、周某等6人構成非法經營罪,分(fēn)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罰金。

二、風險提示

目前,一(yī)些公司在沒有經營期貨業務資格的情況下(xià),以“期貨配資”的名義,誘騙投資者繞開期貨經營機構參與期貨交易,這實際上從事的是非法期貨活動。投資者如參與其中(zhōng),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。正如在上述案件中(zhōng),不法分(fēn)子攫取了高額非法收益,而參與配資的投資者卻損失過半,付出了慘重的代價。

在此,提醒廣大(dà)投資者,參與期貨交易一(yī)定要通過合法的期貨經營機構進行,這些機構的名單可以到中(zhōng)國證監會、中(zhōng)國期貨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。投資者遇有宣傳參與期貨配資交易的,請提高警惕,堅決遠離,避免上當受騙。如受到侵害,請收集好證據材料,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。

來源:陝西證監局官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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